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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R交往過兩次。
兩次中間隔了一年八個月,但兩次時間加起來,不超過半年。
而如果不是我封鎖了他的MSN帳號,也許、可能、還會有第三次。
*
我從來不在乎戀愛的結果。

我並不想結婚,所以,如果說最後不能走到結合的戀愛就叫失戀,那麼,失戀對我來說,還真不是件全然的壞事。對我來說,戀愛最美、最迷人之處就在一開 始的那時候,妳喜歡他、想要擁有他,而他也喜歡妳、所以他主動就送上門來,那一剎那,世界開滿了花。至於之後是誰先不愛了、誰先想抽身離開,都成為次要的 事,當然不是不會傷心難過,可是那就像一次嚴重的腸胃炎,正在病中的時候,妳吐得恨不得把頭埋進馬桶裡自殺,但,妳知道的,妳心裡知道,妳會好起來。
所以,我明知道R不適合我,明知道大概很快就會恨不得殺了彼此,我還是放縱自己喜歡他。
我接他的每一通電話,不管白天還是半夜,
我拼命傻笑,不管他的笑話有多蠢,
我赴每一次約,不管前一天是不是整晚沒睡……
他也知道我可能喜歡他。一個女人要是永遠在第一時間答應你的約會,除非她是花痴,否則她對你一定有某種程度的好感,我們曖昧了兩個禮拜,然後就理所當然的在一起,沒有人反對、沒有人競爭,一切順利的不可思議。

但我沒有幻想。

我沒有幻想愛可以改變我、或改變他、將我們改變成適合對方的樣子。我的感覺就像是走進百貨公司,看見一雙讓我移不開目光的美麗高跟鞋,明明知道尺寸不合,但我還是硬買回家,放在鞋櫃裡也爽。
我不在乎浪費錢,我以為這就夠了,但他畢竟不是鞋子,不會乖乖躺在鞋櫃裡等我有空拿出來欣賞,他對我大吼大叫,問我為什麼不試圖改變這狀況,問我如果真的愛他,為什麼不肯削足適履。
很快我們就分手了,如我一開始預料的。
我只是沒料到我會那麼難過。
每天到他固定會打電話給我的凌晨十二點,我就開始哭,連去上個廁所都要帶著手機進去,以免錯過那通很可能根本不會打來的電話。我不想打給他,因為我不可能變成他要的樣子,但我又希望他打給我,因為我還是喜歡他。
而比這些矛盾的心情都還要更糟的是,我每天從凌晨十二點開始哭到天亮,根本沒辦法繼續過日子。
如果失戀是腸胃炎,那很明顯的,我這一次的失戀根本是食物中毒的等級,再也無法靠自我免疫力痊癒。於是我去看了醫生,告訴醫生我有睡眠障礙,拿了一點安眠藥,在眼淚開始泛濫之前,強迫自己睡覺。
兩個禮拜後,我接受他真的不會再回頭的事實。
一個月後,我的生活作息恢復正常。
三個月後,我開始能拿這件事情開玩笑。

我簡直成為失戀的正面教材。
很難過並且有一大堆的安眠藥,但我沒有傷害自己;很愛對方但知道彼此不適合,所以我沒有丟臉的求他不要走;很傷心但不想放任日子一團亂,所以還是想盡辦法維持正常;很焦慮所以吃不下,但我喝全脂牛奶並且吃善存……失戀是一場來勢洶洶的病,而我活了下來。

然後一年多後,他又再度出現。
他說想找我敘舊,而我明知道不是那樣,但我還是喜歡他,喜歡的人聲調放得軟軟的、有點撒嬌但又帶點無賴的約你,你永遠無法拒絕。
因為無法拒絕,所以我們又在一起,
因為無法改變,所以又再度分開,
而因為不知名的原因,在我們第二次分開後又過一年半,他又出現了。
*
「我一點都不知道妳在想什麼。」我的朋友A說。「一個男人如果高興出現就出現,高興失蹤就失蹤,他肯定不愛妳。」

「那也不一定吧?」朋友B說。「也許他跟妳一樣阿,他喜歡妳,但又知道妳們合不來。」

「總之妳就是不應該在跟他在一起,他讓妳痛苦!」C說。
 
他是讓我痛苦,但,他也讓我快樂。
而我竟然說不出為什麼。
我們交往的時間那麼短、並且大部分都用來吵架和冷戰,我最多的、關於他的記憶,都是他背對著我在玩電腦遊戲,而我躺在他身後的床上,看電視、看小說、看雜 誌、偶爾抬頭看著他的背影,幾乎不明白為什麼光是這樣,就能讓我覺得幸福,如果真正的愛就是沒有要求、無須華服美廈裝飾、光是看著對方就能感受到劇烈的心 跳……那麼,也許我唯一愛過的只有他。
但最後,我還是封鎖了他的MSN。

還是認為他最特別,卻不再挽回。

畢竟沒有愛不會死,
但快要三十歲了還在為愛情生不如死,感覺很蠢

會心碎的擁抱,適合淺嚐,不適合深深的沉醉。


引用網址

http://www.wo-men.com.tw/article.aspx?cid=52&id=8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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